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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关于实施建筑行业市场、现场、资质“三个联动”的通知

时间:2025-03-24 14:03

各设区市住建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,厅机关各处室、直属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“市场、现场、资质”联动监管,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决定实施建筑行业市场、现场、资质“三个联动”机制,请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及完成时限,落实责任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。

一、联动工作目标

构建建筑市场监管、施工现场督查、资质动态核查协同联动的闭环管理体系,强化企业信用约束,规范市场秩序,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,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联动工作原则

(一)动态监管: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资质、安许证等环节异常状态预警。

(二)协同联动:建立跨省市、跨处室行业监管数据共享和任务分办机制,形成监管合力。

(三)信用约束:对资质异常、发生事故(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)、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企业强化监管,让企业一处违规,多处受限。

三、工作职责分工

(一)省住建厅与设区市

1. 省住建厅:统筹政策制定、系统建设、跨区域协调及省级督查。

2. 设区市:落实属地监管责任,开展动态核查、施工许可限制及整改督导。

(二)厅相关处室

1.行政许可处:负责资质动态核查机制建设,资质异常标注及整改管理;统筹安许证预警。

2.建筑业处:负责建筑市场监管,牵头组织招投标及市场行为检查;修订招标文件范本,将安许证异常与招投标挂钩;核查事故企业市场行为合法性。

3.工程建设管理处:负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,梳理事故隐患企业名单;对资质异常企业加强督查频次;对事故企业开展“一案一查”。

4.科技设计处:负责指导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;协同开展招标投标及建筑市场行为检查;指导督促各地对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实施差异化监管。

四、任务清单(详见附件)。

附件:建筑行业市场、现场、资质“三个联动”任务清单
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5年3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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