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外资分公司需要以下材料:
外资企业是外国自然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设立的企业,一般分为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、外商独资企业。
申办材料
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)
2、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。
企业名称登记是企业通过工商部门对企业名称进行核准。在不重名的情况下需要7个工作日,才能拿到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3、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
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企业对自己对市场的了解、评估和企业在国内的投资预算、收益评估,以及企业的发展方向等作出详细、完整、规范的书面报告。(注:可从网络上下载样本)
4、批准证书副本(一)(原件)
是国家机关审批后的文件。
5、合同、章程(含附件、中外文本)
合同、章程是企业内部作出决定的书面材料。它规定了公司的注册资金、股权分配、注册地址以及法人代表、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内容。(注:可从网络上下载样本)
6、审批部门关于合同、章程的批复
是国家机关审批后的文件。
7、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(原件)
资信证明是外方投资者在银行的资金情况的证明(服务型 =14万美元、贸易型 =20万美元)。由所在银行出
8、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
9、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
10、董事身份证明
11、住所使用证明或者红本租赁凭证
注册外资分公司的资料有:
1.外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(法人签字)
2.隶属公司(总公司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
3.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
4.隶属公司(总公司)章程原件,复印件(加盖公章)
5.隶属公司(总公司)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,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
6.租赁合同(必须以隶属公司(总公司)名义签订,并备案。
7.贸工局批准文件(视经营范围决定,如服装行业批发不用,零售申请批复文件)